宏川智慧: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部分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2,500.00万元且不超过3,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对应测算回购股份约147至205万股,具体详见《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4年5月9日的股本情况进行计算,公司总股本将由460,277,852股减少为458,227,852股至458,807,85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60,277,852元减少为
458,227,852元至458,807,852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债权申报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身份凭证及债权证明文件书面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报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3)委托他人申报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进行申报;
(4)异地债权人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申报(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7月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