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下午15:30 开始,会期 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上午9:15-9:25 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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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 号1 栋公司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28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47.66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215,902,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148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2,386,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5211%。
4、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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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 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48,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4159%;反对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5%;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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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18,24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2%;反对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6%;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同意2,347,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3740%;反对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4%;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 年任职的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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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 司已回避表决。
同意3,988,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17%;反对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09%;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同意2,34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3656%;反对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18%;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218,25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4%;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2,348,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4075%;反对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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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 司已回避表决。
同意3,989,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5%;反对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311%;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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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 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继续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216,6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4%;反对1,686,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725%;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1%。
同意699,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9.3251%;反对1,686,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623%;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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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 年5 月23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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