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和资产置入、资产置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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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公告【2024】114号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和资产置入、资产置出
的公告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1.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 上一次评级时间 | 上一次评级结果 | ||
主体等级 | 债项等级 | 评级展望 | ||
锋龙转债 | 2023年6月19日 | A+ | A+ | 稳定 |
根据公司于2024年02月05日发布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资产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资产置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年02月05日,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绍兴上虞威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科技”)、厉彩霞与浙江顶度云享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度云享”)、陈向宏、桐乡欣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乡欣享”)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约定诚锋实业向顶度云享、陈向宏及桐乡欣享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141.13万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占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1月29日总股本的29.99%。股份转让完成后,顶度云享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向宏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一同时约定,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顶度云享拟发出部分要约收购2,332.2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39%),诚锋实业、董剑刚、厉彩霞和威龙科技承诺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非限售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同时承诺放弃其合计持有2,332.26万股股份的表决权且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要约收购完成日前始终不恢复。
此外,诚锋实业与杭州金蟾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蟾蜍投资”)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约定诚锋实业向金蟾蜍投资管理的金蟾蜍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蟾蜍基金”)转让上市公司1,059.17万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7%。诚锋实业与杭州优益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益增投资”)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三”),约定诚锋实业向优益增投资管理的优益增行业优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优益增基金”)转让上市公司1,059.17万股股份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7%。
根据上述协议安排,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收购方在上市公司所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含表决权放弃)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含表决放弃)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数量(万股) | 表决权 比例 | |
诚锋实业 | 8,627.93 | 42.13% | 368.45 | 1.80% | - | - |
威龙科技 | 1,035.66 | 5.06% | 1,035.66 | 5.06% | - | - |
董剑刚 | 2,123.80 | 10.37% | 2,123.80 | 10.37% | 1,592.85 | 7.78% |
厉彩霞 | 397.20 | 1.94% | 397.20 | 1.94% | - | - |
转让方合计 | 12,184.59 | 59.50% | 3,925.11 | 19.17% | 1,592.85 | 7.78% |
顶度云享 | - | - | 4,022.79 | 19.65% | 4,022.79 | 19.65% |
陈向宏 | - | - | 1,059.17 | 5.17% | 1,059.17 | 5.17% |
桐乡欣享 | - | 1,059.17 | 5.17% | 1,059.17 | 5.17% | |
收购方合计 | - | - | 6,141.13 | 29.99% | 6,141.13 | 29.99% |
优益增基金 | - | - | 1,059.17 | 5.17% | 1,059.17 | 5.17% |
金蟾蜍基金 | - | - | 1,059.17 | 5.17% | 1,059.17 | 5.17% |
其他 | 8,292.69 | 40.50% | 8,292.69 | 40.50% | 8,292.69 | 40.50% |
合计 | 20,477.28 | 100.00% | 20,477.28 | 100.00% | 18,145.03 | 88.61% |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同时,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顶度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度旅游”)购买其持有的浙江顶度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度景区管理”)51%的股权;上市公司拟向诚锋实业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园林机械零部件及发电机逆变器零组件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业务。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成功完成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中证鹏元将持续跟
踪以上事项进展情况,动态评估其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锋龙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