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收到现金捐赠款的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现金捐赠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2025 年12 月24 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 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 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 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向优必选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的方式转让上 市公司43.01%的股份,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改善资产状况,提升 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本次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诚锋投资应向上市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 资产人民币8,300 万元,上市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的《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
三、捐赠款履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6 年3 月11 日过户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 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优必选于2026 年3 月19 日通过公司披露了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 年3 月 20 日至2026 年4 月20 日。截至2026 年4 月23 日,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 经办理完毕,本次要约收购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 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6 年 3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等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诚锋投资支付的现金捐赠款8,300 万元。上述 款项将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损益,最终以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 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