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德: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 高于人民币20,00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28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6 年6 月2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 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1、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 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6 月2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 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2026-042)。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9 日、5 月19 日、6 月3 日、6 月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4、截至2026 年6 月22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9,436,95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06%,最高成交价为17.5 元/股,最低为15.13 元/股,支付总金额 为153,656,652.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 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 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36,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6%。若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 未能实现出售,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
七、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 则择机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完成出售,未能在3 年内完成出售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 量证明。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