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的通知,获悉戴岳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 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戴岳 | 否 | 2,600,000 | 12.40% | 2.22% | 否 | 否 | 2023-04-21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 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履约义务保障 |
注:2022年12月2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戴岳先生向长安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70元/股。同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签署《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自前述转让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至长安汇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放弃其届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戴岳先生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为保障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实现,戴岳先生将其持有的新兴装备2,600,000股股份质押予长安汇通,质押期限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限相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2)。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戴岳 | 20,964,587 | 17.87% | 0 | 2,600,000 | 12.40% | 2.22% | 0 | 0.00% | 0 | 0.00% |
郝萌乔 | 3,200,000 | 2.73%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戴小林 | 1,223,749 | 1.04%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王苹 | 1,223,749 | 1.04%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26,612,085 | 22.68% | 0 | 2,600,000 | 9.77% | 2.22% | 0 | 0.00% | 0 | 0.00% |
注:本公告中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