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770,987.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627,730.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7,627,730.3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0,046,179.99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2,418,449.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率 |
2022年 | 0.00 | -57,770,987.76 | 0.00 | 36,044,638.00 | 不适用 | 36,044,638.00 | 不适用 |
2021年 | 0.00 | -1,842,192.64 | 0.00 | 84,293,768.52 | 不适用 | 84,293,768.52 | 不适用 |
2020年 | 36,326,451.00 | 98,339,769.08 | 36.94% | 0.00 | 0.00% | 36,326,451.00 | 36.94% |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经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及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拟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