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郎安中的监管函
关于对郎安中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00 号
郎安中:
2024年5月22日,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装备)披露公告显示,你于2023年12月29日卖出新兴装备股票76,000股,成交金额2,776,829元,你的配偶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5日买入新兴装备股票13,400股,成交金额308,046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新兴装备副总经理,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新兴装备股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