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1至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5联系电话:010—62804370传 真:010—63861700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联 系 人:马芹、戴萌昕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使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的,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