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6 年5 月2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 年6 月4 日在郑州市商 务外环路22 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8 人,其中,刘亚天先生、萧志雄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飞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行2026 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2026 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430 万元。本行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一般由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表审计意见。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将与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原《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中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合并,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向本行股东会报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绩效薪酬追 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案》。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资本实力,保障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 健发展,本行拟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1)债券品种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含100 亿元),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 金融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债券期限
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5)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 个月内有效。
2. 二级资本债券
本行于2024 年6 月27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郑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将到期,提请 将该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 个月内有效。
3. 授权
为保证资本补充债券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 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结合 具体情况,决定资本补充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 债券品种、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各批次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币种、发行方 式、发行范围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监管报批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 个月内有效。
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以上资本补充债券存续期 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 有关信息披露等所有相关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本行资金来源渠道,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本 行拟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 债券品种
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 项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科技创新金融债、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等非 资本类金融债券。
2. 发行规模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 亿元(含300 亿元),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
律法规对金融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 发行批次
各类型金融债券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金需求以 及市场情况决定。
4. 债券期限
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期)。
5. 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6. 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使用。
8. 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内有效。
9. 授权
为保证金融债券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报告要求,结合 具体情况,决定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债券 品种、发行时间、发行批次、各批次发行规模、期限、利率、币种、发行方式、 发行范围及对象、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监管报批报告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行股东会批准之日起36 个月内有效。
同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以上金融债券存续期内, 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有关信息披露等所 有相关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
同意于2026 年6 月26 日(星期五)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 号郑州银行大 厦召开本行2025 年度股东会。《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