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首席执行官林益弘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国声先生为鹏鼎控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陈国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鹏鼎控股股票。陈国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国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1日
附:陈国声先生简历:
陈国声,男,196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台湾高雄科技大学电机工程系,获学士学位,后获义守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6年至2020年任职于Nippon Mektron(台湾公司),曾任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职于鹏鼎控股,任董事长特别助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