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方案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12月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2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3%。最高成交价为2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129,85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税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7)。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