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首席执行官林益弘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安智先生为鹏鼎控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以上罗安智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罗安智先生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就提名罗安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出如下意见:经审阅罗安智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候选人的了解,我们认为:罗安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我们同意提名罗安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罗安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60,000股。罗安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安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31日
附:罗安智先生简历:
罗安智,男,1975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机械工程系;2000年至2011年任职于欣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资深经理;2011年至今任职于鹏鼎控股,现任公司营运总处二处资深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