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