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长城证券(002939)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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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7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2022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203人,注册会计师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0人。

(7)2022年度,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中审众环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5家,审计收费24,541.58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购买的执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众环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范志伟,198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30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上市公司专项报告及证券公司监管专项报告等;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该费用是以中审众环合伙人、主管、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