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4-04-16  长城证券(002939)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48482.SZ 债券简称:23长城D3债券代码:148483.SZ 债券简称:23长城D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3长城D3、23长城D4募集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编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长城D3”/“23长城D4”债券代码“148482.SZ”/“148483.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上述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债券《23长城D3、23长城D4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下:

一、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吴礼信先生,原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0日发布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指定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9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吴礼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礼信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吴礼信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发行人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吴礼信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发行人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周钟山先生为发行人副总裁;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周钟山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应由吴礼信先生变更为周钟山先生。

(三)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周钟山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共党员。1995年8月至1998年1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任计划处国债科科员;1998年2月至2015年4月,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营业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4月至2021年4月,历任发行人南昌分公司(筹)负责人、江西分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发行人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4年3月,任发行人战略执行总监兼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2024年3月至今,任发行人党委委员、战略执行总监。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周钟山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票;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钟山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9层

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电子信箱:cczqir@cgws.com

二、 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本期债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持续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宜,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

有人的权益。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2024 4 16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