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部分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 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应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相关的公告。
近日,昂利康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药业”)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了理财产品;子公司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生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昂利康前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3月23日。2023
年3月23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赎回本金2,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84,931.51元,本金及理财收益款项均已划至昂利康资金账户。
子公司海西药业前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0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赎回本金1,5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12,762.50元,本金及理财收益款项均已划至海西药业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
购买主体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编码 | 认购资金总额(万元) | 收益起算日 | 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风险等级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海西药业 | 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 款) | JGXHLA2023515490412 | 1,500 | 2023年4月13日 | 2023年7月13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低风险 | 1.50或2.95%或3.05% | 自有资金 |
科瑞生物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A181C9424 | 500 | 2023年3月31日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PR1级(谨慎型) | 根据产品净值确定 | 自有资金 |
2、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三明支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3、风险提示
(1)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如下:
1)本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不等于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任何预期收益率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 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等于实际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到该等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该风险。
2)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协议的继 续有效、以及收益的实现等。
3)市场风险:如果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运作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 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本产品收益与挂钩标的有关,客户可能享有的 产品收益随挂钩标的的波动而浮动,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收益。
4)银行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提前终止后客户有权取回 产品的全部认购资金,客户的收益则以具体产品说明书约定为准。
5)流动性风险(适用于客户无权提前终止产品的情况):客户无权将产品协议提前终止,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终止产品的风险。
6)再购买风险:本产品提前终止后,客户再次购买时可能面临收益率降低的 风险。
7)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外部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 交易等非银行过错导致的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协议的 有关义务,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包括产品本金及收益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但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客户,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有关损失。
(2)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如下:
1)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部或部分受损,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
2)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对象的回报。如果投资对象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在此情况下,本产品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本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生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中信银行有权以产品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3)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及债券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投资股票面临的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面临的持仓风险等。
4)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赎回本理财产品时,如达到本产品说明中所约定的赎回限制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赎回。
5)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如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6)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无法取得任何收益,甚至导致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
7)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及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或赎回时,本产品所投资资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未能正常买卖结算,或发行人或融资主体未能及时偿付本息,从而导致所投资工具不能及时变现,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9)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0)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发生理财产品不成立条款约定之情形,中信银行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11)管理风险:由于产品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理财收益降低。
12)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由于发生本产品风险提示的相应风险,包括担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本产品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或者不可抗力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投资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
13)关联交易风险:在合法合规且履行应履行的内外部程序后,理财产品可与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关联交易,因上述关联交易导致的理财产品财产损失,由投资者自担。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理财产品主要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其它风险等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此项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指派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监督,对公司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理财活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购买主体 | 产品名称 | 认购资金总额 | 收益起算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 |
昂利康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 | 2022.08.15 | 2022.11.15 | 1.50%或3.03%或3.23% | 1.54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 | 2022.11.25 | 2023.02.25 | 1.50%或2.83%或3.03% | 1.44 | |
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 | 2022.09.02 | 2022.12.01 | 1.00%-3.30% | 8.14 |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0天(挂钩黄金看涨) | 2,000 | 2023.02.01 | 2023.03.23 | 1.55%或3.10%或3.30% | 8.49 | |
海西药业 | 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 | 3,000 | 2022.04.21 | 2022.07.21 | 1.50%或3.51%或3.61% | 26.62 |
2,000 | 2022.07.25 | 2022.09.23 | 1.40%或3.31%或3.41% | 11.03 | ||
1,000 | 2022.07.25 | 2022.08.25 | 1.40%或3.21%或3.31% | 2.76 | ||
1,000 | 2022.08.29 | 2022.11.30 | 1.50%或3.33%或3.43% | 8.60 | ||
1,500 | 2022.10.11 | 2023.01.04 | 1.50%或3.11%或3.21% | 1.10 | ||
1,000 | 2022.12.01 | 2023.03.02 | 1.50%或2.90%或3.40% | 7.33 | ||
1,500 | 2023.01.05 | 2023.04.08 | 1.50%或2.91%或3.01% | 11.28 | ||
1,500 | 2023.04.13 | 2023.07.13 | 1.50%或2.95%或3.05% | 未到期 | ||
昂利泰 | 杭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1,000 | 2022.01.27 | 存单存续期内均允许转让 | 3.55% | 未到期 |
1,000 | 2022.03.14 | 3.55% | 未到期 | |||
科瑞生物 | 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 1,000 | 2022.2.28、2022.3.31 | 开放式无固定期限 | 根据产品净值确定 | 未到期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4,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凭证。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及相关凭证等。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