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023年7月1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