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东协议>暨修订原合同主要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签署<股东协议>暨修订原合同主要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