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22  昂利康(002940)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昂利康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6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09.9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959.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2.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7.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6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
1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68,005.80②26,737.04②21,585.67④
其中:固定资产投入22,808.80
研发投入45,197.00
合计68,005.80②26,737.04②21,585.67④

注:1、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8,6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实验设备采购预算和项目尾款)作为出资投入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由35,273.00万元调增至40,822.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由58,081.80万元调增至63,630.80万元,其中8,600.00万元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由40,822.00万元调增至45,197.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由63,630.80万元调增至68,005.80万元,其中8,600.00万元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作为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应结余募集资金21,585.67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9,585.6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3年7月划出12,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及原因

1、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

(1)本次调整前原研发投入项目及投入金额情况

本次调整前“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的研发投入项目及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类型投资总额(万元)占比
1一致性评价项目1,820.004.03%
1.1头孢氨苄胶囊600.001.33%
1.2头孢拉定胶囊320.000.71%
1.3多潘立酮及片750.001.66%
1.4铝碳酸镁咀嚼片50.000.11%
1.5硝苯地平缓释片100.000.22%
2新仿制药项目33,377.0073.85%
2.01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LCZ-696)1,587.003.51%
2.02布立西坦及片、口服溶液、注射液2,200.004.87%
2.03聚卡波非钙片300.000.66%
2.04碳酸镧及片、颗粒550.001.22%
2.05七氟烷制剂300.000.66%
2.06地氟烷制剂400.000.89%
2.07枸橼酸莫沙必利及片870.001.92%
2.08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770.001.70%
2.09左卡尼汀口服溶液、注射剂860.001.90%
2.10西格列汀项目900.001.99%
2.11普瑞巴林制剂600.001.33%
2.12左氧氟沙星片300.000.66%
2.13司维拉姆片500.001.11%
2.14维生素D及骨化醇系列制剂2,500.005.53%
2.15布比卡因原料及制剂600.001.33%
2.16多索茶碱注射液350.000.77%
2.17利丙双卡因乳膏1,080.002.39%
2.18头孢克洛干混悬剂560.001.24%
2.19头孢克肟颗粒650.001.44%
2.20乙哌立松原料及制剂760.001.68%
2.21依托考昔及制剂760.001.68%
2.22头孢地尼原料及制剂740.001.64%
2.23头孢丙烯原料及制剂760.001.68%
2.24头孢妥仑匹酯原料及制剂760.001.68%
2.25美索巴莫注射液500.001.11%
2.26巴氯芬原料及制剂780.001.73%
2.27艾沙康唑及制剂1,300.002.88%
2.28沃诺拉赞及制剂800.001.77%
2.29赖氨匹林原料及制剂850.001.88%
2.30黄体酮原料及制剂1,500.003.32%
2.31盐酸氯普鲁卡因原料及制剂650.001.44%
2.32琥珀酸亚铁片300.000.66%
2.33聚多卡醇原料及注射液1,080.002.39%
2.34环硅酸锆钠原料及制剂680.001.50%
2.35氟伐他汀钠缓释片680.001.50%
2.36多巴丝肼片950.002.10%
2.37磷霉素钠及制剂800.001.77%
2.38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850.001.88%
2.39利多卡因凝胶贴膏900.001.99%
2.40克霉唑阴道片1,100.002.43%
3改良型新药项目10,000.0022.13%
3.1ALKA017-13,000.006.64%
3.2ALKA016-11,000.002.21%
3.3ALKA015-13,000.006.64%
3.4ALKA002-23,000.006.64%
合计45,197.00100.00%

注: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由35,273.00万元调增至40,822.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由58,081.80万元调增至63,630.8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由40,822.00万元调增至45,197.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由63,630.80万元调增至68,005.8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调整后研发投入项目及投入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类型投资总额(万元)占比
1一致性评价项目2,435.003.20%
1.1头孢氨苄胶囊600.000.79%
1.2头孢拉定胶囊110.000.14%
1.3多潘立酮及片750.000.98%
1.4铝碳酸镁咀嚼片25.000.03%
1.5硝苯地平缓释片150.000.20%
1.6多索茶碱片800.001.05%
2新仿制药项目39,759.0052.18%
2.01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LCZ-696)1,587.002.08%
2.02布立西坦及片、口服溶液、注射液2,200.002.89%
2.03聚卡波非钙制剂700.000.92%
2.04碳酸镧及片550.000.72%
2.05地氟烷制剂400.000.52%
2.06枸橼酸莫沙必利及片870.001.14%
2.07左卡尼汀口服溶液、注射剂860.001.13%
2.08西格列汀系列项目1,500.001.97%
2.09普瑞巴林制剂600.000.79%
2.10左氧氟沙星片300.000.39%
2.11司维拉姆片500.000.66%
2.12维生素D及骨化醇系列制剂2,500.003.28%
2.13布比卡因原料300.000.39%
2.14多索茶碱注射液350.000.46%
2.15利丙双卡因乳膏1,080.001.42%
2.16头孢克肟颗粒650.000.85%
2.17乙哌立松原料及制剂760.001.00%
2.18依托考昔及制剂760.001.00%
2.19硝苯地平控释片1,0001.31%
2.20美索巴莫注射液500.000.66%
2.21巴氯芬原料及制剂780.001.02%
2.22艾沙康唑及制剂1300.001.71%
2.23伏诺拉生及制剂800.001.05%
2.24赖氨匹林原料及制剂850.001.12%
2.25盐酸氯普鲁卡因原料及制剂650.000.85%
2.26琥珀酸亚铁片300.000.39%
2.27聚多卡醇原料及注射液1,080.001.42%
2.28环硅酸锆钠原料及制剂680.000.89%
2.29氟伐他汀钠缓释片680.000.89%
2.30磷霉素钠及制剂800.001.05%
2.31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850.001.12%
2.32利多卡因凝胶贴膏900.001.18%
2.33替米沙坦氨氯地平片580.000.76%
2.34瑞舒伐他汀依折麦布片950.001.25%
2.35依折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815.001.07%
2.36美阿沙坦钾片610.000.80%
2.37马来酸曲美布汀片612.000.80%
2.38蛋白琥铂酸铁原料及口服液655.000.86%
2.39阿替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500.000.66%
2.40甲哌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500.000.66%
2.41利多卡因肾上腺素注射液1,000.001.31%
2.42双氯芬酸钠肠溶片800.001.05%
2.43腺苷钴胺胶囊400.000.52%
2.44皮质激素外用制剂系列项目3,200.004.20%
2.45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1,000.001.31%
2.46乌帕替尼制剂500.000.66%
3改良型新药项目14,000.0018.37%
3.01ALKA016-13,000.003.94%
3.02ALKA015-13,000.003.94%
3.03ALKA002-23,000.003.94%
3.04NHKC-15,000.006.56%
4创新药项目20,00026.25%
4.01QHL-161820,00026.25%
合计76,194.00100.00%

注1:投资总额中各个子项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投入比例公司根据具体子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分配。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调整涉及“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中的研发投入计划及具体项目研发投入金额,不涉及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研发投入总金额将由45,197.00万元调整至76,194.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68,005.80万元调整至99,002.80万元。

2、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原因

鉴于(1)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原部分研发投入项目且该部分研发投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本次在“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内部拟删减部分研发投入项目;(2)基于公司现有在研项目进度、未来研发计划及发展战略布局,结合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在“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内部拟增加新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项目、一致性评价项目,同时对原有部分研发子项目投入项目进行调整。上述调整不影响“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总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综合论证了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并基于公司未来研发计划与发展战略布局,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内部结构作出调整暨删减部分研发项目同时新增一致性评价项目、新仿制药项目、改良型新药项目、创新药项目,并对原有研发投入项目及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现有研发项目的投入进度,同时,通过对在研项目的调整,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有效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符合公司未来研发布局及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本次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昂利康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昂利康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方投行对昂利康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振慈高一鸣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