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药业”)收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5000759
发证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有 效 期:三年
本次系海西药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2024年、2025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度海西药业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