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方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表决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1月2日。
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方南平、吕慧浩、郑国钢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