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昂利康(002940)公司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 月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 年5 月11 日 召开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12 日、2022 年5 月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11 月2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 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2 年11 月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2 年11 月1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206 万股, 占过户日公司总股本的2.15%。

2022 年11 月15 日、2023 年5 月19 日,公司分别实施了2022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5 股,两次权益分派分别转增43,176,068 股和

62,605,299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数变更 为4,331,1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即2022 年11 月3 日 至2023 年11 月2 日),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计算。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 年11 月2 日届满,具体内容 详见2023 年11 月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存续期为24 个月(即2022 年11 月3 日 至2024 年11 月2 日)。2024 年9 月29 日、2025 年9 月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存 续期展期至2025 年11 月2 日、展期至2026 年11 月2 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9 月30 日、2025 年9 月2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尚持有公司股份 4,33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 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 年11 月2 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6 年11 月2 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 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 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 自行终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展期12 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6 年11 月2 日。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 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长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5、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6.6.7 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 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 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

3、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 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 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 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 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5、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