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

查股网  2024-04-10  新疆交建(002941)公司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涛先生,研究员、博士。1962年10月生,1984年7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获学士学位;2003年9月研究生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公路学会常务理事、新疆干旱荒漠区公路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37年来主要从事道路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在主持或参加的30余项科研项目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获中国公路学会二等奖5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主持和参与了近千公里的各等级道路勘察设计和近百个各类工程技术咨询项目。获得优秀勘察设计项目二、三等奖各一项。发表论文30余篇,参与3部专著编撰。2007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011年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13年入选自治区首届天山英才第一层次人选、2019年入选首届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曾获中国公路学会百名优秀工程师称号,注册咨询工程师。2008年-2015年担任北新路桥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关村中科公路养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交通运输专家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前,对会议议案及待决策事项所涉及会议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组织调研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质询,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做出了充分的准备。会议上,本人以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达。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20次,本人出席20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现场会议4次。

三、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届次意见事项审议内容意见类型
2023年2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同意
2023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18日-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离任、总经理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长离任、总经理辞职相关事项1、经核查,沈金生先生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以及在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其离任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2、经核查,王成先生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
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023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4、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5、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同意
2023年5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2023年5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同意
时会议
2023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12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
2023年12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拟收购新疆金鸿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情况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选举、聘任以及任职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司全部由

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相关事项的事前审议职责。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六、日常工作情况

(一)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与公司领导、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此外,本人能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及时知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将个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有关管理部门。

(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内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给各位独立董事,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未有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参与公司事务,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参加规定的培训,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各个方面为公司提供经营和专业支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刘涛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