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向下修正“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交建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交建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交建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交建转债”的转股价格(13.15元/股),则本次“交建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交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于2024年7月1日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