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剩余49%股权的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依据,并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涛、李薇、贾光智、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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