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03  新疆交建(002941)公司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现场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 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2.0 元(含税),总股利为145,950,234.4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9,751,17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79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734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五街新疆交通智能科技大厦 18 层

咨询电话:0991-627285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