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于结项后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33元,共计募集资金429,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2018]4607号《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方式 |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 | 17,991.81 | 17,991.8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 33050166753509001099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如东支行 | 32050164733600001495 | 活期 | |||
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 | 8,269.00 | 1,161.72 | 中国银行仙居支行 | 359775443902 | 已结项注销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6,000.00 | 4,153.29 | 中国农业银行仙居县支行 | 19945101040048377 | 已结项注销 |
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 6,000.00 | 6,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仙居县支行 | 1207051129201362812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 1207011129200166825 | 实施主体 变更已注销 |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 | 1207011129200317196 | 活期 | |||
合 计 | 38,260.81 | 29,306.82 | - | - | - |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建设项目为“加氢车间技改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承诺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满足结项条件。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历年变更情况
1、2020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氢气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2、2021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分公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台州新农”)精细化工中间体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科技”),因此将募投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台州新农变更为新农科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3、2022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加氢车间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承诺总额60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8,056.7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07.89万元,自有资金累计投入1,548.89万元,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并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承诺总投资 | 调整后的投资总额 | 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和利息收入) |
加氢车间技改项目 | 6,000.00 | 6,000.00 | 6,507.89 | 108.46% | 0.70 |
注:“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调整后的投资总额”系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安排
“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7,007.16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