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新农股份(002942)公司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星期三)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3 日9:15—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新塘路277 号保利中心11 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1 人,代表股份 112,930,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7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106,185,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8.12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 人,代表股份6,744,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3273%。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5 人,代表股份8,299,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5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1,5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9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 人,代表股份6,744,3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3%。

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885,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 反对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12,885,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 反对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12,879,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0%; 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同意8,248,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3%;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张坚荣、王湛 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19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4%;反 对97,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0%;弃权4,4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

同意8,19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74%;反对97,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0%;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徐群辉、徐月星、泮玉燕、张坚荣、王湛 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8,19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4%;反 对9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2%;弃权5,3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5%。

同意8,19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74%;反对9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2%;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2,878,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 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同意8,247,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5%;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112,877,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 反对4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同意8,246,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6%;反对4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8%;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112,877,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6%; 反对4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同意8,246,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6%;反对4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8%;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12,878,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 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同意8,247,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5%;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12,878,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 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委托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8,247,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5%;反对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弃权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1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2,878,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 反对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委托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8,247,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5%;反对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9%;弃权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马茜芝律师、张晓剑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