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 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姚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姚钢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姚钢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 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 股;持有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000 股,该部分股份后续将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姚钢先生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 的规定。
姚钢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 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姚钢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长徐群辉先
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聘任工作。
徐群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230010
传真:0571-87243169
邮箱:xnzqtzb@x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 号保利中心11 楼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