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宇晶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4,719,6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40,659.7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139,740.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110022号)。
(二)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705.43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3.15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按公司分级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其他有权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022年12月,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分别开设了5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022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和方正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既定用途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
完成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中节余资金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益阳资阳支行 | 43050167620500001257 | 0.00 | 已注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 | 439211888013000131130 | 0.00 | 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支行 | 731907342110188 | 0.00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 368020100100231558 | 0.00 | 已注销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 15534888888805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0.00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1100172号”《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方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宇晶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宇晶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613.9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705.4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705.4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3,613.97 | 33,613.97 | 33,705.43 | 33,705.43 | 100.27%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否 | 33,613.97 | 33,613.97 | 33,705.43 | 33,705.43 | 100.27% | — | — | —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否 | 33,613.97 | 33,613.97 | 33,705.43 | 33,705.43 | 100.27% | — | — | — | 否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和利息。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3.15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钟亮亮 | 樊旭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