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宇晶股份(0029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7,025,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8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6,999,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6,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6,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0%。

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10,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1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276%;反对14,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7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政策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13,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7%;反对11,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973%;反对11,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8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2,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79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2,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0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2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87%;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爽、张颖琪;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