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07  宇晶股份(002943)公司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000股至3,000,0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为0.9559%至1.91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1个月,实施期限由2024年5月6日止延长至2024年6月6日止,并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2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35.0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4-037)和《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最高成交价为2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56,9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它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