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杨宇红先生(董事长)、杨佳葳先生、罗群强先生、邓湘浩先生;
2、独立董事:杜新宇先生、唐曦先生、许定胜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杜新宇先生和唐曦先生自2021年5月20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杜新宇先生和唐曦先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5月19日止。其余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3人):由杜新宇先生、许定胜先生和罗群强先生组成,其中杜新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3人):由许定胜先生、杜新宇先生和杨宇红先生组成,其中许定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由唐曦先生、杜新宇先生和邓湘浩先生组成,其中唐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3人):由杨宇红先生、杨佳葳先生和唐曦先生组成,其中杨宇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曹振先生(监事会主席)、肖玉纯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汤小俊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杨佳葳先生;
2、副总经理:周波评先生、朱浩宇先生;
3、董事会秘书:周波评先生;
4、财务总监:谭鹏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秘书周波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邮政编码:413001)
电子邮件:zhouboping@hnyj-cn.com
联系电话:0737-2218141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托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刘托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邮政编码:413001)
电子邮件:liutuofu@hnyj-cn.com
联系电话:0737-2218141
四、部分董事的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江云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再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云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以上离任人员江云辉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佳葳先生,男,出生于1988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康奈尔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应用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总经理助理、公司研发总监。2015年5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董事。2020年4月2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佳葳先生持有公司33,800,000股,持股比例为16.57%,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独立董事杨宇红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杨佳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 周波评先生,男,出生于1979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12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职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2年至2020年期间历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2020年9月至2023年4月19日,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19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周波评先生持有公司338,000股,持股比例为0.1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波评先生于2016年12月26日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3、 朱浩宇先生,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交通银行湖南分行公司业务处;2003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湖南鸿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融资部总经理;2021年11月15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谭鹏先生,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08月至2015年6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2月至2022年3月任益阳自来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4月加入公司任财务经理;2023年4月20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谭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托夫先生,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后勤部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托夫先生持有公司3,56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托夫先生于2021年9月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