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2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王惠春为公司执委会委员兼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王惠春先生出任公司执委会委员、首席信息官,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大威先生不再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