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告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前次预计的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7,193万元~21,840万元 | 盈利:46,467.13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53%~6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15,198万元~19,845万元 | 盈利:43,084.14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53.94%~64.72%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06元/股~ 0.08元/股 | 盈利:0.17元/股 |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是否进行修正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 17,193万元~21,840万元 | 盈利: 2,500万元~3,700万元 | 盈利: 46,467.13万元 | 是 |
比上年同期下降:53%~63% | 比上年同期下降:92.04%~94.6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 15,198万元~19,845万元 | 盈利: 15,198万元~19,845万元 | 盈利: 43,084.14万元 | 否 |
比上年同期下降:53.94%~64.72% | 比上年同期下降:53.94%~64.72%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 0.06元/股~0.08元/股 | 盈利: 0.0093元/股~0.0137元/股 | 盈利: 0.17元/股 | 是 |
二、业绩修正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2022年5月,申请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银行”)因对该专项计划违约责任存在争议,对公司提起仲裁。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披露了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简称“《裁决书》”)相关情况。根据仲裁结果,公司需偿还申请人大连银行的本金损失228,375,010元(如果案涉专项计划在之后的底层资产处置中有可分配财产,申请人后续在清算后可获得的案涉专项计划分配财产应扣减被申请人已赔偿的金额),并承担大连银行律师费、仲裁费等。
(一)前次披露业绩预告时,关于该仲裁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1月27日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3)时,该仲裁事项尚未裁决。因专项计划的底层资产真实存在,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中心正常运营,底层资产处置已获得进展,且评估价值高于仲裁标的金额。公司预计因仲裁事项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较小,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的规定,因此不确认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
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双方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存在分歧。
(二)本次针对前次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时,关于该仲裁事项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仲裁事项做出裁决,表明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需要确认与该仲裁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公司虽然在裁决书生效的同时,拥有以赔付金额为限获取专项计划分配的权利,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补偿事项尚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暂不能确认为资产。公司还需采取进一步推进底层资产的司法处置程序等措施,以满足确认资产的条件。
上述仲裁事项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根据应偿还大连银行的本金损失确认预计负债,同步考虑相应税金的影响;并结合经营情况调整2023年度的部分预提业务及管理费。综上,公司对2023年度净利润进行调减。
三、公司关于仲裁案件的应对措施
公司在收到《裁决书》后,及时与代理律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多方沟通,并积极采取一切必要的应对措施,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人合法权益。 公司已按照相关流程,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异议。公司申请撤销(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仲裁裁决一案,已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4〕沪74民特19号)。同时,公司已向案涉强制执行的受理法院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该案。
早在大连银行对公司提起仲裁之前,公司已对案涉专项计划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院判决,公司对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处置具有优先受偿权。目前,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可覆盖公司被裁决赔付的金额,公司正在推进案涉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处置程序。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修正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上述应对措施或资产处置出现实质性进展,会计师事务所将重新评估该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