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33,312,0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1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3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312,0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2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2.00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3.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4.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5.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6.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5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5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8.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88,07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5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1,740,397,076。关联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04,813,835。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9.00 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433,285,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肖祖发先生、朱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0.01 关于选举肖祖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2,433,291,28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91,2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0%。
选举结果:当选
10.02 关于选举朱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2,433,291,28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91,2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0%。
选举结果: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亦迪、段丙鑫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