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监事会决议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会议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