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7-10  华林证券(002945)公司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分红派息方 案,已于2026 年6 月26 日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7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53,900,000.00 元,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5、本次分派方案的原则是分配总额固定。

二、本次实施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70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5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51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施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14000 元; 持股1 个月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57000 元;持 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7 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4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6*****297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260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4 06*****134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6 年7 月9 日至股权登 记日2026 年7 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润置地大厦C 座33 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755-82707766

传真电话:0755-82707888-135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