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兴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兴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兴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兴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