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1  新乳业(0029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3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发行的“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为本公司A股股票。2023年11月14日,新投集团完成“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债券简称为“23新乳EB”,债券代码为“117213.SZ”,发行规模人民5.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60%,到期赎回价格为106元/张。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23新乳EB”换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5月14日至2026年11月9日。

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收到新投集团出具的《关于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通知》,截至2025年4月9日,新投集团“23新乳EB”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累计换股8,405,8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新投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80.68%减少至79.7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新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2楼203号办公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4月9日
股票简称新乳业股票代码002946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新投集团是本次股权变动主体,和第一大股东是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数(万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比例(%)

A股

A股840.58340.98

合计

合计840.58340.9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变动前后,新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Universal Dairy Limited

Universal Dairy Limited560,000,00065.07560,000,00065.07

新投集团

新投集团134,393,94615.61125,988,11214.64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694,393,94680.68685,988,11279.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4,393,94680.68685,988,11279.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

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六、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投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新投集团持股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新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截至2025年4月9日,新投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实施完毕。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