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6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 | 24,509.20 | 24,509.2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34,509.20 | 34,509.20 |
三、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9日,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29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 | 24,509.20 | 24,509.20 | 4,795.52 | 19.56%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二)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后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 前期由于受到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工程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的不便,使得项目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加之因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下游终端品牌客户对智能自动化装备技术工艺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公司在不影响产能提升和自动化水平的前提下,对具体工艺进行了审慎评估,综合导致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周期有所延长。
2. 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五、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四)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