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恒铭达(00294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公司1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项目股东类型人数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109,180,80347.682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710,511,4234.5906
合计42119,692,22652.273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5,156,1632.251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710,511,4234.5906
合计3415,667,5866.8425

2.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11,42300
合计119,692,2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0.000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7,586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02,100
合计119,690,12602,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000.001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02,1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0000.0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2,1000
合计119,690,1262,1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2,1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134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四)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11,42300
合计119,692,2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0.000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7,586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五)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02,100
合计119,690,12602,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000.001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02,1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0000.0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六)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02,100
合计119,690,12602,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000.001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02,1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0000.0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2,1000
合计119,690,1262,1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18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2,1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134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11,42300
合计119,692,2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0.0000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7,586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2,1000
合计119,690,1262,1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18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2,1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134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109,180,80300
网络投票数(股)10,509,3232,1000
合计119,690,1262,1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9820.0018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5,665,4862,1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60.0134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 出席律师:田雅雄,夏英英

(三)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