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10)、《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1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6,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52%,最高成交价为2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2,481.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决定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 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6,700股,假设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 | 68,629,227 | 29.82% | 69,825,927 | 30.34% |
无限售条件股 | 161,542,538 | 70.18% | 160,345,838 | 69.66% |
总股本 | 230,171,765 | 100.00% | 230,171,765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 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