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26  恒铭达(002947)公司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先生、实际控制人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和荆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2年11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103,334,9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28,894,065股的45.1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022年11月28日,荆世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85,8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228,894,065股比例0.17%,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02,949,16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228,894,065股的44.98%。

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8,894,065股增加至230,171,76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98%被动稀释至

44.73%。

2024年8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公司完成发行工作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工作,总股本由230,171,765股增加

至256,213,7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73%被动稀释至40.18%。2024年10月25日,荆世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02,857,8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857,860股,占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40.1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情况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荆世平合计持有股份69,150,31330.21%68,673,21326.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04,3154.50%17,099,8296.67%
有限售条件股份58,845,99825.71%51,573,38420.13%
荆京平合计持有股份7,704,2423.37%7,704,2423.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9,9580.24%1,926,0610.75%
有限售条件股份7,154,2843.13%5,778,1812.26%
夏琛合计持有股份10,526,7504.60%10,526,7504.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31,6881.15%2,631,688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7,895,0623.45%7,895,0623.08%
荆江合计持有股份2,433,6551.06%2,433,6550.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6,8140.16%608,414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2,056,8410.90%1,825,2410.71%
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3,520,0005.91%13,520,0005.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20,0005.91%13,520,0005.2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
合计103,334,96045.15%102,857,86040.15%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计算持股比例时的总股本为228,894,06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计算持股比例时的总股本为256,213,786股。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荆世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荆江先生、荆天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