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事项,经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调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调整前 预计额度 | 增加额度 | 调整后 预计额度 |
1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类业务 | 0.00 | 2.65 | 2.65 |
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类业务 | 12.00 | 5.00 | 17.00 |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公司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相关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恭藻,注册资本86,050.046万元。
主要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品牌代理运营和城市物流配送,并涉足便利店、生鲜社区店、品类集合店等线下多种经营业态以及O2O、B2B线上业态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资产167.41亿元、净资产42.69亿元,2023年第一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74亿元、实现净利润1,842.9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姜省路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注册资本48.27亿元。主要从事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项目融资顾问;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外汇买卖;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同业拆借;客户资产管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截至2022年12月末,总资产6,487.64亿元、净资产994.75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0.87亿元、实现净利润75.9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谭丽霞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优质国有控股投资银行,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类业务,交易对手为公司优质客户。公司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青岛银行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银行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 琛 彭 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