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境内同步披露公告-公告建议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建议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和若干制度

查股网  2024-03-29  青岛银行(002948)公司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后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同步披露公告的规定,特将该公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同步披露,供参阅。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建議選舉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建議選舉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和若干制度

建議選舉第九屆董事會董事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第八屆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董事任期將於2024年5月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及《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規定,第九屆董事會擬由14人組成,其中非執行董事5名、執行董事4名、獨立非執行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名單如下:

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周雲傑先生、RosarioStrano先生、譚麗霞女士、GiambertoGiraldo先生、鄧友成先生執行董事候選人:景在倫先生、吳顯明先生、陳霜女士、劉鵬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邢樂成先生、張旭先生、張文礎先生、杜寧先生、范學軍先生除因相關政策法規要求須調整外,第九屆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新當選董事的任職資格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核准,任職自其任職資格獲得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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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任董事的任職自本行股東(「股東」)於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生效。即將卸任的第八屆董事會董事MarcoMussita先生及房巧玲女士均已確認彼等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等卸任須提請本行股東及債權人注意的其他事項。本行對MarcoMussita先生及房巧玲女士在本行任職期間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簡歷及相關情況載於本公告附錄一。上述決議案須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批准。建議選舉第九屆監事會監事本行第八屆監事會(「監事會」)監事任期將於2024年5月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和《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第九屆監事會擬由7人組成,其中股東監事1名、外部監事和職工監事各3名。職工監事由本行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股東監事和外部監事候選人名單如下:

股東監事候選人:何良軍先生外部監事候選人:郝先經先生、姜省路先生、盧昆先生除因相關政策法規要求須調整外,第九屆監事會監事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的簡歷及相關情況載於本公告附錄二。上述決議案須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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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和若干制度董事會於2024年3月28日審議通過(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議案。董事會同意對公司章程的修訂,並同意授權董事長辦理與修訂公司章程有關的事宜。該等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監管機構的意見對上述公司章程修訂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或調整、辦理上述公司章程修訂所需的銀行業監管機構報批及工商登記、備案等。本次公司章程修訂尚需經本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生效。董事會同意對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修訂,並同意授權董事長根據有關監管部門的意見及本行的實際情況,對本次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修訂內容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或調整。修訂後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需經本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與修訂後的公司章程一同生效。董事會同意對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並同意授權董事長根據有關監管部門的意見及本行的實際情況,對本次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內容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或調整。修訂後的董事會議事規則需經本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與修訂後的公司章程一同生效。上述決議案須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方式批准。一般資料上述決議案將提交本行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就上述選舉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及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建議修訂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詳情的通函,連同召開本行2023年度股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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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通告,將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適時向股東提供。

承董事會命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在倫

董事長中國山東省青島市2024年3月28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景在倫先生、吳顯明先生、陳霜女士及劉鵬先生;非執行董事周雲傑先生、RosarioStrano先生、譚麗霞女士、MarcoMussita先生及鄧友成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房巧玲女士、邢樂成先生、張旭先生、張文礎先生及杜寧先生。*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一家根據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認可機構,並不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港經營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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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資料

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周雲傑先生,1966年11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博士學位,正高級工程師。周先生於2015年6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於2021年11月至今擔任海爾集團董事局主席、首席執行官,兼任海爾卡奧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青島海爾生物醫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曾任海爾集團首席市場官、副總裁、總裁、董事局副主席等職務。RosarioStrano先生,1963年4月出生,意大利巴里大學法律專業本科學歷。STRANO先生於2012年6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於2020年1月至今擔任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中國發展項目總負責人,曾任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國際子銀行事業部人力資源及組織管理部部長、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人力資源總監、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集團首席運營官等職務。譚麗霞女士,1970年9月出生,瑞士日內瓦大學應用金融學高級專業研究博士學位,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全球特許管理會計師、澳洲註冊會計師(CPAAustralia)、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特級管理會計師。譚女士於2012年5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於2021年11月至今擔任海爾集團董事局副主席、執行副總裁,兼任青島海爾生物醫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曾任海爾集團高級副總裁、海爾集團執行副總裁、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GiambertoGiraldo先生,1967年5月出生,高中學歷。GIRALDO先生於2016年9月至今擔任意大利聯合聖保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青島意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曾任AmbrosianoVeneto銀行營業部副主任、PopolareFriuladria銀行銷售條線副總監、福德萊姆聯合聖保羅私人銀行私人銀行部大區經理等職務。鄧友成先生,1971年8月出生,同濟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高級審計師、高級諮詢師、會計師。鄧先生於2018年6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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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董事,於2023年6月至今擔任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兼任中路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島國信實業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曾任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等職務。本行將會與各非執行董事訂立服務合約。各非執行董事擔任非執行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非執行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80,000元以及參加會議的補助人民幣5,000元╱次,該等津貼和補助是根據適用法律、法規以及本行相關薪酬政策釐定。除上述津貼和補助外,各非執行董事不會從本行領取其他薪酬。除上文所披露外,各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在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各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上市規則第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各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現在及過去亦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須於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

執行董事候選人景在倫先生,1970年2月出生,山東大學應用物理學專業理學學士,中國海洋大學金融學專業經濟學碩士,倫敦城市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工商管理碩士,中國海洋大學會計學專業管理學博士,會計師。景先生於2022年5月加入本行,擔任本行黨委書記,於2022年7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執行董事、董事長。在加入本行之前,景先生曾任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部長,中國銀行雲南省分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委員,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其間兼任中國銀行濟南分行行長、黨委書記)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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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顯明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學士,南開大學深圳金融工程學院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吳先生於2022年12月加入本行,擔任黨委副書記;於2023年3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執行董事、行長。在加入本行之前,吳先生曾任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寶安支行黨委委員、黨委書記、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青島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西藏自治區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陳霜女士,1968年1月出生,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語言文學專業文學碩士、英國愛丁堡大學金融投資專業理學碩士。陳女士自2007年1月加入本行,歷任本行行長助理、副行長;於2017年1月、2023年11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副行長、執行董事。在加入本行之前,陳女士曾任中信銀行(原「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四方支行貿易清算部副總經理、行長助理、副行長,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兼國際業務部總經理、資金資本市場部總經理等職務。劉鵬先生,1981年1月出生,牛津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學位。劉先生於2011年1月加入本行,於2019年10月、2021年7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副行長、執行董事。劉先生兼任青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長職責),曾任本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資產管理部總經理、金融市場事業部總裁、金融市場業務總監。在加入本行之前,劉先生曾在中國農業銀行青島分行工作,曾任恆豐銀行總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助理。本行將會與各執行董事訂立服務合約。各執行董事擔任本行執行董事期間,其薪酬按照本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績效管理辦法執行,主要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其中,績效薪酬乃根據本行業績完成情況和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支付績效薪酬,不因擔任本行執行董事而額外從本行領取董事津貼。除上文所披露外,各執行董事候選人在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截至本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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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陳霜女士持有本行455,000股A股。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執行董事候選人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各執行董事候選人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各執行董事候選人現在及過去亦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須於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邢樂成先生,1962年11月出生,南開大學商學院企業管理專業博士,教授。邢先生於2021年7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於2018年12月至今擔任濟南大學投融資研究中心主任、山東省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長,現為山東省人大常委、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國投資協會理事、山東省創業投資協會副會長,兼任天諾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萊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山東力諾特種玻璃股份公司的獨立董事等職務,曾任華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濟南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和金融研究院院長等職務。張旭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武漢大學西方經濟學專業博士學位,教授。張先生於2021年7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於1993年7月至今任教於青島大學,現任青島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教授,現為青島市政協常委、九三學社青島市委副主委、青島市政府專家決策諮詢委員會特約研究員、中華外國經濟學說研究會發展經濟學分會理事、青島市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兼任濰坊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外部理事等職務,曾任青島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等職務。張文礎先生,1972年9月出生,澳大利亞悉尼大學經濟、法律雙學士學位,香港、英格蘭和威爾士、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法律執業資格,香港證監會第一類(證券交易)、第四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九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張先生於2023年4月獲得資格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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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於2021年5月至今擔任鼎珮投資集團(香港)有限公司(VMSGroup)集團合夥人、首席策略官兼首席法務官,曾任驥達投資集團高級合夥人兼首席執行官,摩根士丹利法律合規部私募投資管理亞太區高級法律顧問、董事總經理兼大中華區法務總監,公司管理部董事總經理兼中國區首席運營官及富而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等職務。杜寧先生,1977年7月出生,北京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士,北京大學軟件工程碩士,高級工程師。杜先生於2023年12月獲得資格批覆,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於2021年7月至今擔任睿格鈦氪(北京)技術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曾任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處長,第四範式(北京)技術有限公司合夥人、執行副總裁,華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總裁等職務。范學軍先生,1973年5月出生,山東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會計學專業本科學歷,註冊會計師。范先生於2016年12月至今擔任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合夥人、內核委員會委員,曾任三角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濟南華能氣動元器件有限公司財務處副處長、山東正源和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高級項目經理等職務。本行將會與各獨立非執行董事訂立服務合約。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獨立非執行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120,000元以及參加會議的補助人民幣5,000元╱次,該等津貼和補助是根據適用法律、法規以及本行相關薪酬政策釐定。除上述津貼和補助外,各獨立非執行董事不會從本行領取其他薪酬。除上文所披露外,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在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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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已確認(a)其就上市規則第3.13(1)至(8)條所述各項因素而言具備獨立性;(b)彼於過去或現在於本行或附屬公司的業務中並無任何財務或其他權益,與本行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亦無任何關連;及(c)並無其他可能會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h)條至第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現在及過去亦

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須於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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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資料股東監事候選人

何良軍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高級工程師。何先生於2019年10月獲委任為本行股東監事,於2007年4月至今擔任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何先生現任青島海仁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四川省匯元達鉀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海南谷迪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上海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青島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上海匯沅達化工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等。何先生曾任青島東方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華東區業務經理、市場部主管等職務。外部監事候選人郝先經先生,1965年10月出生,遼寧大學國民經濟管理專業碩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高級會計師。郝先生於2021年5月獲委任為本行外部監事,於2009年起加入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目前擔任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副總裁、合夥人,於2015年2月至今擔任山東信永中和工程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於2017年4月至今擔任濟南信永中和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郝先生還擔任青島百洋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棗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山東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等。郝先生曾任天廣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華平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山東中和正信風險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姜省路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山東大學法律專業學士。姜先生於2021年5月獲委任為本行外部監事,於2015年1月至今擔任山東藍色經濟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於2016年2月至今擔任海南昱林私募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夥人。姜先生還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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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SINOSTARPECHOLDINGSLIMITED外部董事、青島藍色海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藍色雲海信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清控金信藍色(青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島昱林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青島昱林易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等。姜先生曾任青島東軟載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海利爾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等職務。盧昆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國人民大學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博士,中國海洋大學水產學博士後。盧先生於2021年5月獲委任為本行外部監事,於2007年進入中國海洋大學工作,目前擔任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碳中和中心副主任、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盧先生還擔任中國海洋學會海洋經濟分會委員、中國林牧漁業經濟學會漁業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水產學會漁業經濟與政策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海洋工程諮詢協會海洋教育培訓分會會員、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建設漁業產業經濟評審專家、山東省青年創新人才協會海洋經濟與現代金融專業委員會委員、山東省應用統計學會理事兼副秘書長、山東省海洋經濟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山東省發改委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智庫專家成員、青島市政府辦公廳績效考評組專家、青島市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工作組專家、青島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業項目評審專家等。盧先生曾任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本行將會與各監事訂立服務合約。股東監事擔任本行股東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股東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56,000元以及參加會議的補助人民幣3,500元╱次;外部監事擔任本行外部監事期間,將從本行領取外部監事津貼每年人民幣84,000元以及參加會議的補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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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幣3,500元╱次。上述津貼和補助是根據適用法律、法規以及本行相關薪酬政策釐定。除上述津貼和補助外,股東監事及外部監事不會從本行領取其他薪酬。除上文所披露外,各監事候選人在過去三年並無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行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行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行股份權益。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各監事候選人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

13.51(2)(v)條規定作出披露,而各監事候選人現在及過去亦不涉及任何根據上述條文規定

須於披露的事宜。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行股東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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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