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由王大为监事主持会议,本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第九届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推举王大为监事为本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召集人。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组成成员调整如下:
监督委员会(4人)
主任委员:卢 昆
成 员:何良军、姜省路、刘文佳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姜省路
成 员:卢 昆、王大为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