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因此,董事会拟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即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41元/股调整为
17.11元/股。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影响激励对象86人,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63.60万份。
独立董事:孟庆林、田锋、黎直前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