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郑晓程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4,593,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65.46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9,091,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37.7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5,501,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27.713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19,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0.65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982,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0.1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3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33,265,407股的0.495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4,514,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40,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蔡丹、赵米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